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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45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謝炆諺,採購規範內容請洽鐘先生02-80782219
聯絡電話 (02) 23601363
傳真號碼 (02) 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15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5461200244
標案名稱 汽機葉片或電力組件之去塗層、高強度銲修及相關葉片或組件回收製程整合工作1式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725,64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1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得標廠商無故不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0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於過去曾執行180MW(含)以上單循環功率之燃氣渦輪機組或550MW(含)以上燃煤火力機組之汽機葉片及電力組件之去塗層及高強度銲修工作之實務經驗,需於投標文件提出上述承攬及完成契約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27,357,76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27,357,760元,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廠商未派代表到場,可視同放棄處理,不另為通知。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順延至截標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決標次日起700日曆天內,採分批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得標廠商進行相關工作,第1批(本規範第四1.(11)項)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且須通過相關檢驗,第2批(含)以後之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65日曆天內依本所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數量交貨且須通過相關檢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