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於112年11月24日上網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止計1家廠商投標。審標結果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經主持人宣布合格廠商進入後續評審階段。 (二)112年12月11辦理評審會議,經評審委員會決議「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為最符合需求廠商,並簽報機關首長核定。 (三)112年12月15日進行議價(約)程序,除服務建議書應履約外,並與之議定補充內容如附件協議紀錄。 (四)因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開標結果應先辦理保留決標,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略)..,其中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招標、決標、訂約及覈實支用,..(略)..。」 (五)本案係為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上(112)年度預算之執行數為每人每月新臺幣40元整,經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 (六)本案113年度預算於113年1月31日業已完成立法程序,故於113年2月1日召開決標會議,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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