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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2/0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促進課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民生路650號2樓
聯絡人
吳美鳳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 8017
傳真號碼
(03) 333064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11-2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3年度現場徵才活動計畫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1/23 14:00
原公告日期
113/01/1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0.24.3
洽辦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191,881元
壹拾玖萬壹仟捌佰捌拾壹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90332698
 廠商名稱
騰羚智庫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二段51號8樓之4
 廠商電話
(02) 23776775
 決標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31 - 113/11/22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3515736
 廠商名稱
葛稐米遜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度現場徵才活動計畫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騰羚智庫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191,881元
壹拾玖萬壹仟捌佰捌拾壹元
  決標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葛稐米遜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191,881元
壹拾玖萬壹仟捌佰捌拾壹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序位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謝銘欽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副分署長
所任工作: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青年職涯規劃、人力資源管理、國人就業及外籍勞工服務、弱勢族群之輔導協助勞動市場調查與分析、產業發展、勞務派遣、承攬人力資源管理
2
林鴻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
學歷:
國立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3
陳春富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授
學歷:
國立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
4
鄭維杰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秘書
學歷: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藝術與造型設計學系碩士
5
賴宣儒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促進課課長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碩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1/31
決標公告日期
113/02/06
契約編號
1130111-2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158,850元
壹拾伍萬捌仟捌佰伍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24.3
機關名稱: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附加說明
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促進課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