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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84
機關名稱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單位名稱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機關地址 200 基隆市 仁愛區 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聯絡人 韓亭宇
聯絡電話 (02) 24301122 #502
傳真號碼 (02) 24331975
電子郵件信箱 e91638520@mail.kl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1
標案名稱 113年仁愛區天然災害搶險搶修(單價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7基隆市政府
補助金額
1,5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台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9 09:30
開標時間 113/02/19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用於廠商保證本身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承包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13年11月30日或施工金額達採購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所二樓總務室向出納購買每份新臺幣200元整,並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X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 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 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另請註明招案名稱或案),請自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時掛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2樓。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其他公告事項: 對招標文件如有義.請於2月16日前提出並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