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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5.34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437 臺中市 大甲區 開元路七一號
聯絡人 李淑秦
聯絡電話 (04) 26874132 #311
傳真號碼 (04) 26866315
電子郵件信箱 leesjj@go.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4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跨校式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專班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4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37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七一號
自行購買者200元、通訊購買者3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1 08:30
開標時間 113/02/21 09:00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七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七一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08月31日前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
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2)學校應檢附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以通訊或自行前往購取方式,向本校總務處購取招標文件及圖說,通訊購取方式領取者,請自行考慮郵局作業時間。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 3.開標時間(資格審查):113年2月21日上午9時00分 4.評選時間:113年2月22日上午09時00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本公告未載明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其他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辦理。 6.廠商應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機關是否有異動本案招標訊息。 7.本案採購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請洽技職中心陳秘書,聯絡電話:04-26874132轉1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