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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6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單位名稱 船員組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人 馮世男
聯絡電話 (02) 89786828
傳真號碼 (02) 27018496
電子郵件信箱 snfeng@motcm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PB1121213C038
標案名稱 113年度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6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原契約完成或期滿後至115年12月10日止或契約價金用罄為止,得增購本案相關之勞務採購,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09400096190號函說明,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金額上限為1,202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2/16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6號7樓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至113年12月10日或契約價金用罄為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前述相關證明,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代之。
(2)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符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之認證資格。
(5)通過國際標準組織品質管理標準系統 ISO9001 品質標準之認證資格。
(6)第4組一、二等輪機長及第5組一、二等大管輪之投標廠商須提出輪機模擬機設備證明文件。
餘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及第66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1.對於招標採購程序有疑問者,請洽詢電話(02)89782859 陳先生。 2.招標文件有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 3.電子領標憑據請放入標封內或當場提出。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保證金。 5.本案分組複數決標,本次僅就第3組招標,預算金額如下:(詳參招標規範) (1)第3組:新臺幣66萬9,000元。 6.[補充]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2-89782892;傳真:02-27059642;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motcmpb.gov.tw; 檢舉地址: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3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669,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