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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6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新光路二段30號
聯絡人 朱亦凡
聯絡電話 (02) 29382300 #155
傳真號碼 (02) 29382316
電子郵件信箱 hgx32@zoo.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2C0125
標案名稱 鳥園繁殖籠區與丹頂鶴欄舍修繕維護工程委託設計與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1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請提供電子郵件信箱或自行準備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6 08:30
開標時間 113/02/16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總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承辦業務組室:保育研究中心 陳賜隆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238,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本案固定金額給付:新臺幣 叁佰零壹萬叁仟 元 3、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2月7日中午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 6、113年2月20日14時30分於本園行政大樓二樓大會議室辦理評選作業 ************************************************************** 7.本案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 (1)施作場地現勘: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 14 日內偕同機關至現場進行現場實地調查等,以確立設計方向。 (2)細部設計:自機關通知日起 150 日內提出「細部設計報告書」 6 份,併同電子檔(CAD及PDF檔)交付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審查時間進行簡報。內容包含:編製工程預算書、工期規劃、細部設計圖說、相關施工說明(含施工順序及動線)、提出確保施工品管方案以及編訂施工規範等,並參照附件3細部設計部分繪製工程圖、相關規範及計畫書,以確立本工程細部施工內容。 (3)(3) 設計階段期間需配合機關承辦組室每月至少召開1次工作討論會議。 (4)(4) 自細部設計報告書審查通過次日起 14 日內,提送正式招標文件1份,併同電子檔(CAD、PDF、WORD及EXCEL檔)供園方審查。並參照附件3細部設計部分協助辦理招標及決標。 (5)請廠商於工程招標前提送監造計畫書併安全衛生監督查驗計畫。 監造部分: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另廠商應自機關核發工程驗收結算證明書(發文日)次日起 15 日內提送本工程保固期間履行監造責任切結書 1 份,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動物園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