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湯錦城
聯絡電話 (02) 25973183 #327
傳真號碼 (02) 25952589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522@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2005
標案名稱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圖資資料庫優化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367,69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67,6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郵購時⼯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 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貼⾜回郵107元,郵寄封⾯註明「購領xxx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02/17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處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本案決標日如在前述起始日之後,則以決標日次一工作天為起始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完成有關資料庫優化等服務工作相關實績證明文件(檢附合約相關內容規範),若為民營企業,其實績相關證明文件,請填寫切結書(詳附表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 ⾄行政院⼯程會「政府電⼦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取:⾃招標公告⽇起⾄截⽌投標⽇⽌,在辦公時間內⾄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備回郵信封,貼⾜回郵107元,並請⾃⾏考量郵遞時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1,836萬7,694元整),準⽤最有利標決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3年1⽉30⽇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3年2⽉7⽇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 】(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 2889。 5.【開標⽅式】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式】總價決標 8.【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900,000元。(詳投標須知第73點) 7.【保固保證⾦】額度為新臺幣500,000元。(詳投標須知第73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資訊室,地址:103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327,傳真:02-2595258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