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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82
機關名稱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單位名稱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機關地址 206 基隆市 七堵區 光明路21號3樓
聯絡人 涂潮盛
聯絡電話 (02) 24566171 #505
傳真號碼 (02) 24561253
電子郵件信箱 qidu503@mail.kl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11
標案名稱 112A11七堵區區民活動中心附設社區健康中心室內裝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5 - 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977,43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930,48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7基隆市政府
補助金額
6,930,482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25
原公告日 113/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6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3樓
每份200元,餘詳如附加說明欄或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05 09:30
開標時間 113/02/05 10:00
開標地點 206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6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3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修業(E80106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特別是「投標須知招標資訊詳述資料」應優先詳讀。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三⽇前以書⾯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4.領標⽅式: (1)專⼈購領:每⽇辦公時間請⾄本機關出納處繳交文件費後,憑繳費收據⾄經建課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基隆市七堵區公所」,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寄達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3樓。 (3)電⼦領標:廠商⾃公告⽇起⾄截⽌投標期限⽌得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詳電⼦領標作業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