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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7.1
機關名稱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單位名稱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長榮路一段501號
聯絡人 林耿福
聯絡電話 (06) 6323039 #1520
傳真號碼 (06) 6329359
電子郵件信箱 a6991617@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O-1130109
標案名稱 新營及忠義等2處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455,07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6 08:50
開標時間 113/02/06 09: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押標金
7. 切結書1正本
8.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
9.承攬耐震補強工程履約實績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不提供書面領標。(1)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新台幣0元整。 [押標金額度] 55萬元整。(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銀行新營分行028045095222帳號內之本處「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代收款專戶」帳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2)以銀行本行本票、金融機關保付支票(受款人請填「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政府公債或銀行定期存款單(載明本處為質權人)。 [其他]:施工地點: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中西區忠義路一段87號。 (1)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2) 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餘詳列投標須知、規格、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 廠商得標後須繳採購合約印花稅。應納之印花稅,應向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