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1/25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婦幼科陳妍如1999轉1984/秘書室楊雅婷1728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 1728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9206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東區新移民社區關懷據點(第2次議定)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9206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南港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04134918
 廠商名稱
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光復北路9號10樓
 廠商電話
(02) 23140408
 決標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5/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東區新移民社區關懷據點(第2次議定)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決標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2/29
決標公告日期
113/01/25
契約編號
1092065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10,235,160元
零貳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
(2) 契約第15條。
(3) 「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項次7規定。
(4)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5) 實施計畫第壹拾玖點第2項第1款及第4項規定。
(6)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112年10月11日府社綜字第1123146431號公告)。
(7) 113年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社會工作專業制度)。
2. 變更事項:
(1) 評鑑績效為優等,故自113年1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5年12月31日。
(2) 113年起社工督導及社工人員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方式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惟人事費核銷仍依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其差額得於人事費內勻支。
(3) 本次加帳總額為1,023萬5,160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A. 後續擴充總額為928萬1,784元,包含人事費641萬6,184元(113年206萬9,328元+114年214萬9,212元+115年219萬7,644元)及【(一般事務費11萬1,600元+固定設施設備更新修繕費10萬元+管理費14萬6,400元+大樓公共分攤費3萬7,200元+方案活動費50萬元+大樓管理費6萬元)*3年】
B. 另依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尚需加帳95萬3,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