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50.55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621 嘉義縣 民雄鄉 文化路七號 |
聯絡人 | 何先生、楊小姐 |
聯絡電話 | (05) 2262101 #148、240 |
傳真號碼 | (05) 2267147 |
電子郵件信箱 | cyhgc515@mail.cyh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a2403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民雄鄉水門抽水站維護保養委託專業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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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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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以合約內容為限,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金額依本年度決標契約單價後續擴充至標餘款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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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6.50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1,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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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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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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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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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1/29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1/30 09:00 |
開標地點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2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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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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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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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2. 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當期之納稅證明書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工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 負責人印模單。6.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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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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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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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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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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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