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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3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蓬萊路二路1號
聯絡人 林建宇
聯絡電話 (07) 5622137
傳真號碼 (07) 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4003@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E05
標案名稱 113年度高雄港、布袋港、澎湖港及安平港碼頭水下檢查工作(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300,06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新臺幣4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購:請在規定 期限內平⽇每天下午5點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雄 市⿎⼭區臨海⼆路62號)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4 14:00
開標時間 113/01/24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符合契約規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區蓬萊⼆路1號),逾時無效。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及⼯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1.營業範圍列有「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技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3.營業範圍列有「E4 海事工程業」、「E903010 防蝕、防鏽工程業」或「IF04010 非破壞檢測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2次招標,開標時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採購案⾼雄港及安平港部分係屬本分公司⾃辦;布袋港及澎湖港部分屬交通部航港局委託本分公司代辦。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包含⾼雄港、布袋港、澎湖港及安平港。 〔開標⽅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證件封內裝: 1.基本資格如屬⼯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中華⺠國⼯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切結書1及切結書2。 (6)投標廠商聲明書。 2.基本資格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有效期內之⾏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切結書1及切結書2。 (5)投標廠商聲明書。 3.基本資格如屬海事⼯程業、防蝕、防鏽⼯程業或非破壞檢測業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切結書1。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標單封內裝:勞務採購標單、詳細價⽬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 〔⼯作規範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修繕科,電話07-5622758。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7。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購,⾃公告招標之⽇起⾄截⽌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式〕: (⼀)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之⾏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回信郵資,請勿黏貼)⽤限時掛號郵寄⾼雄市⿎⼭區蓬萊⼆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 (⼆)⾯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雄市⿎⼭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三)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契約單價原則上以廠商投標單價為基礎,按決標⾦額與廠商詳細價⽬表加總⾦額之比例調整之。 〔其他〕: (⼀)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三)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98年4⽉13⽇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取代之。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是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依公司法第392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明書,均屬之。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