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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雙十路二段2號之1
聯絡人 陳盈安
聯絡電話 (04) 22244191 #804
傳真號碼 (04) 22257167
電子郵件信箱 ann@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4F148
標案名稱 水量計(含自動讀表傳輸介面)採購與安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614,8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決標日起365日曆天內保留增購預算金額之50%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18
原公告日 113/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9 09:30
開標時間 113/01/29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臺中市雙十路二段2之1號本公司發包中心或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等相關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營業項目:1.度量衡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E01021)或度量衡器輸入業(營業項目代碼F401181)。2.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C01060)或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C01070)或精密儀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30)或電信器材批發業(F113070)或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40)或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Z05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05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5010)。3.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第1項及第2項廠商資格,如採共同投標,代表廠商第1項或第2項廠商資格不足時,得由其他成員代之。
b.其他證明文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器型式認證認可證書(同口徑);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或電信終端設備審定證明;廠商承諾書、切結書、共同投標協議書(無共同投標者免附)。
*本案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詳請參閱投標須知第18、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費用及發給方式】本案圖說工本費150元;於「政府採購電子網」付費下載。 【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業務宣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及健全採購秩序,希冀投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時,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填寫「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本公司總管理處政風處(電話:(04)22221112;傳真:(04)22233905;信箱:臺中市郵政第26之28號)。 -------------------------------------------------------------------------- **更正說明: 1.附件1.1小型水量計規範規格標送審表六之(三)表2-1及2-2標稱口徑(DN)均刪除15(13)並增加40、六之(七)標示:附件1.2內文「並以貼紙標示「前瞻智慧水管理」」等文字刪除及表2-4口徑mm15(13)刪除;2自動讀表介面規格標送審表七之(七)3資料交換格式:(1)內文「如表2-8所示…(常用選用代碼代碼詳表2-13)」文字修正為「如表2-7所示,「區段資料」交換格式如表2-8所示,「事件資料」交換格式如表2-9所示(常用事件代碼詳表2-10),「選用資料」交換格式如表2-11所示(常用選用代碼詳表2-12)」。(詳請參閱「規範規格標送審表修正對照表」)。 2.廠商資格摘要增列「b.其他證明文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器型式認證認可證書(同口徑);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或電信終端設備審定證明;廠商承諾書、切結書、共同投標協議書(無共同投標者免附)。」,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刪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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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