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審標結果: 一、至截止收件日112年12月13日17時00分止,計3家廠商投標: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大謙電機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 二、112年12月14日10時00分辦理開標。 三、開標前審查:有效標3家,無效標0家。 四、開標過程(資格審查):合格廠商3家、不合格廠商0家。 五、通知合格廠商: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大謙電機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於112年12月19日下午14時00分到站辦理 (服務建議書含簡報)評審作業。 評審結果: 一、112年12月19日下午14:00辦理(服務建議書含簡報)評審作業。 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計3家: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大謙電機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到站評審(服務建議書含簡報)。 二、評審結果(服務建議書含簡報):本案經評審小組評審結果(如評審結果彙總表、委員評分表(如密封表,依法不得閱覽、抄寫、複製)),「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平均得分80.75」、「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平均得分83.75」、「大謙電機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平均得分79.5」。評定投標廠商「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為優勝序位第1名,「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序位第2名,「大謙電機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不及格,並經出席委員半數通過同意。 議約: 一、112年12月21日9時00分與核定最優勝(序位第一)廠商「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議約,議約前查詢非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 二、標價:廠商「招標投標與契約文件」投標總標價,依招標文件規定採固定費率。 三、為「航站車用充電樁建置工程」建造費: (一)費率: 1.設計費:建造費(500萬以下部分×5.9%+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5.6%) 2.監造費:建造費(500萬以下部分×4.6%+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4.4%)。 四、議約內容: (一) 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7,651,000元整,為113年度資本支出經費,其設計及監造費用,依契約規定固定費率計算辦理,若因預算經費不足,機關編列相關經費,合併於工程案內執行,前述經費相關設計及監造費用,廠商同意免費不計價辦理。 (二)日後工程案招標,機關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主辦技師同意聘任為工程案審查委員,並參加審查會議不支出席費,可依實支領交通費辦理。 (三)主辦技師同意參加由政府機關、學術單位或民間機構等通知本站出席辦理有關電動車充電站(樁)各項議題之教育訓練或研討會。 (四)日後主案工程相關竣工圖檔(CAD.PDF等),由廠商免費協助建入本站圖資訊系統。 (五) 餘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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