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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0.3A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健康路一段342號
聯絡人 許永昇
聯絡電話 (06) 2133265 #2330
傳真號碼 (06) 2133685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ms2.ccsh.tn.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1130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主計人員業務研討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63,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963,5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16
原公告日 113/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26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忠孝樓3樓會議室(700022臺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3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022臺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342號,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文書組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研討會預定實施日期:第一梯次11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第二梯次113年5月9日至5月10日、第三梯次1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遊樂園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其他具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其餘詳如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開標(資格審查)當日下午或3日內由符合資格投標廠商進行評選會議,請廠商及早準備。 二、研討會預定實施日期:第一梯次11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第二梯次113年5月9日至5月10日、第三梯次1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若因疫情或政府政策致活動取消,廠商於接獲本校通知時本契約即終止或解除。活動展延時亦然】 三、接送之交通車,改為車齡10年內。詳如招標文件之規格需求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