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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6.11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龍成路111號
聯絡人 崔偉凡
聯絡電話 (07) 8211569 #32
傳真號碼 (07) 7682166
電子郵件信箱 twf0429@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10
標案名稱 113年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不鏽鋼電熱消毒櫃」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2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16
原公告日 113/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2 10:00
開標時間 113/01/22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龍成路1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45日內完工(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具登記合格得提供本採購案相關類似資格,各投標方式之資格及應檢附文件詳如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2年,金額:無。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一、本案招標文件有與本公告不一者,除有特別聲明外以本公告為主。 二、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原招標文件之「電熱消毒櫃設備需求規範書」之施工規範及規格說明---第2點:本機內分四層棚架,具有蒸氣電熱管及電扇對流。「蒸氣」二文刪除。修正為:第2點:「本機內分四層棚架,具有電熱管及電扇對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