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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8
機關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2 彰化縣 永靖鄉 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人 劉晏伶
聯絡電話 (04) 8221191 #266
傳真號碼 (04) 8229984
電子郵件信箱 ycb08@yungchin.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B003
標案名稱 永靖鄉113年村鄰長文康聯誼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8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2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現金200元至本所財政課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23 10:00
開標地點 憑收據至行政課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3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因分梯次辦理,為確保活動品質及廠商履約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分梯次辦理,為確保活動品質及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靖鄉第50號郵政信箱或送達本所一樓收發櫃檯或電子投標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簽訂契約之次日起,妥為安排行程規劃,並依機關規定之期限〈113年12月31日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二梯次辦理,每梯次三天二夜〉;其餘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如綜合、甲種、乙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二、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即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僅一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並評選出最優秀廠商進行議價。 三、本案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議價。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檢附A4規格企劃書10份。 四、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永靖鄉公所(永靖鄉瑚璉路230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二份為限。 六、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八、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九、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十、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十一、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後續之簡報工作,未到場簡報者,取消簡報資格,由本案評選委員就廠商之企劃書進行評分。 十二、本採購案簡報評選與議價訂於113年1月25日下午2點,假本所2樓會議室辦理;資格符合廠商本所採函文及電話通知。 十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彰化縣永靖鄉瑚璉路230號、電話(04)8238746、傳真(04)8234566;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