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5.1.6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機關地址 | 555 南投縣 魚池鄉 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
聯絡人 | 張先生 |
聯絡電話 | (049) 2855668 #1223 |
傳真號碼 | (049) 2855593 |
電子郵件信箱 | james53047-sml@tad.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8111120201139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日月潭自行車道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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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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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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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9,9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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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9,945,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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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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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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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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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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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2/16 09:30 |
開標時間 | 113/02/16 10:00 |
開標地點 |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魚池鄉(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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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完成全案履約事項止(預計至116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案服務費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辦理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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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3) 建築師事務所 (4) 技師事務所 二、附繳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建築師或技師證照、執業證照。(無則免付) (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非屬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所規範者免付)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執業技師切結書(切結書2) (五)信用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建築師或技師證照、執業證照。(工程技術顧問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 (八)投標標價清單。 (九)服務建議書(A4格式)一式10份。 (十)領標憑證。(未檢附者,得當場提出說明或補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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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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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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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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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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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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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