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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1/09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25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聯絡人
蔡尚格
聯絡電話
(02) 22726610 # 333
傳真號碼
(02) 89683101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221-1-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新北市抽水站、水門第五區代操作維護工作第1次契約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111221-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原招標機關為代辦機關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50,127元
伍萬零壹佰貳拾柒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蘆洲區,新北市-五股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契約變更,主契約前已訂定。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4046480
 廠商名稱
龍祥環保國際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民生街131巷10號
 廠商電話
(02) 29736889
 決標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12/01 - 113/11/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113年度新北市抽水站、水門第五區代操作維護工作第1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龍祥環保國際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2,724元
肆萬貳仟柒佰貳拾肆元
  決標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底價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1/16
決標公告日期
113/01/09
契約編號
1111221-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3,138元
參仟壹佰參拾捌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於112年11月16日議價,須議價(直接費)42萬2,902元(實際預算價),廠商原標價41萬5,500元(直接費),底價37萬2,600元(直接費),廠商依底價承做,決標價37萬2,600元(直接費)。故標比為88.11%(=372,600元/ 422,902元)屬合理無明顯偏低。
2.另無須議價減帳(直接費) 29萬328元,系統公告預算價15萬127元(直接+間接費),加減帳淨額為9萬3,138元(直接+間接費) (系統決標金額),系統核算標比為62.04% (=系統決標金額93,138元/系統預算價15,0127元),導致判定明顯偏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25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加帳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42萬2,106元整(=直接費用37萬2,600元+間接工程費4萬9,506元),減帳金額為32萬8,968元整(=直接費用29萬382元+間接工程費3萬8,586元),加減帳淨額為9萬3,138元整。
二、直接工程費
(一)既有項目(不須議價部分),加帳金額為0元整,減帳金額29萬382元整。
(二)本案112年11月16日議價作業:廠商原標價41萬5,500元整(直接費用),底價37萬2,600元整(直接費用),廠商依底價承做,決標價37萬2,600元整(直接費用)。
三、全部間接工程費(含營業稅)按比例調整後,加帳金額為4萬9,506元整,減帳金額為3萬8,586元整。
四、本案原契約總價金額為新臺幣8,698萬8,883元整,第1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為42萬2,106元,減帳金額為32萬8,968元,合計加減帳淨額為9萬3,138元,故第1次契約變更後總價為8,708萬2,021元。
【本案112年11月16日召開議價會議作業,本局會計單位、政風單位皆有派員實地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