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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林佳雯
聯絡電話 (07) 3214110 #245
傳真號碼 (07) 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3826300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901200080
標案名稱 113年度轄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申報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6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8 08:00
開標時間 113/01/18 14:00
開標地點 台電高屏供電區營運處開標室(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變電所或發電廠相關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申報實績(需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紀錄文件供查)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登記消防設備安裝或檢修相關之廠商」。(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變電所或發電廠相關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申報實績(需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紀錄文件供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d49063@taipower.com.tw信箱。 2.以上金額均含稅。 3.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1,3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1,300,000元。 4.投標廠商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