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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1/0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9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交通管制科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0樓
聯絡人
黃仲康
聯絡電話
(06) 2998229 # 214
傳真號碼
(06) 298894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26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3年度行人倒數計數號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11/02 10:30
原公告日期
112/10/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南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898716
 廠商名稱
弘大交通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南門里南門路64號5樓
 廠商電話
(06) 2742570
 決標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5 - 113/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度行人倒數計數號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弘大交通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決標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艾嘉銘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逢甲大學(運輸物流與管理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交通號誌控制、匝道儀控、車牌辨識、智慧停車管理系統、交通工程與實務、交通肇事鑑定實務、先進交通管理相關實務教學與研究
學歷:
逢甲大學土木及水利工程博士學位學程博士
2
林佐鼎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教授運輸安全、運輸規劃、運輸工程等科目並進行相關研究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系博士
3
楊宗璟
逢甲大學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交通安全、交通影響分析、運輸規劃相關課程教學
學歷: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土木暨環境工程學系博士
4
方川和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交通管制科科長
學歷:
國立台南大學經營管理系碩士
5
謝惠雄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主任秘書
所任工作: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1/05
決標公告日期
113/01/08
契約編號
1120326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1,990,000元
玖拾玖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交通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價金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詳如採購契約規定第三條),預估給付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9萬元整。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5.29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非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附加說明
1.本市113年總預算已於112年12月21日經本市議會三讀通過。
2.履約起迄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契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