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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3
機關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單位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聯絡人 黃聖富
聯絡電話 (04) 7115141 #5853
傳真號碼 (04) 7117417
電子郵件信箱 pleyemow@mail.chs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218ABC
標案名稱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彰化縣田尾鄉衛生所暨長照衛福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892,6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1/05
原公告日 112/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8 09:00
開標時間 113/01/18 10: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1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建築師證書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一) 建築師開業證明。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標單。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之切結書1。 (六) 有效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七) 建築師證書。 (八) 服務建議書。 本次更正公告部分如下所示: 評選須知:優勝廠商評定方式-修正為非固定費率或費用。 契約書:第四條 契約價金之調整 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百分之 40 (由甲方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減價,並處以減價金額1 倍(由甲方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之違約金。減價及違約金之總額,以該項目之契約價金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