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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7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陳碧誠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2672
傳真號碼 (02) 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cpc@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7002030202704
標案名稱 113年度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681,70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113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提出申請續約。 b.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委託期擴充至多3個月。 擴充價金如下: a-A項:北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b-後擴擴充金額100萬元。 a-B項:東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b-後擴擴充金額100萬元。 a-C項:南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b-後擴擴充金額1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1/24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13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 A項-北區-底價為新臺幣14,227,000元。 B項-東區-底價為新臺幣14,227,000元。 C項-南區-底價為新臺幣14,227,000元。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王子豪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北、東、南區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A項-113年度北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14,227,236元。 B項-113年度東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14,227,236元。 C項-113年度南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14,227,236元。 2. 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 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有關災後工項部分,應俟機關認定確有有災害發生通知後始能使用該部工項辦理計價;若發生1999通報緊急案件,機關要求廠商派員工作時,廠商仍應派員執行工作,不得以工作人員休息為由拒絕。 [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說明]: 1、114年度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113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提出申請續約(逾期如無特殊原因視同放棄續約),續約資格依照機關「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含已議定完成之項目單價)至114年12月31日,擴充契約價金如下: (1).A項:北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 (2).B項:東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 (3).C項:南區,後擴擴充金額14,227,236元。 2、113、114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擴充至多3個月並擴充金額上限如下: (1).A項:北區,後擴擴充金額100萬為上限。 (2).B項:東區,後擴擴充金額100萬為上限。 (3).C項:南區,後擴擴充金額100萬為上限。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分為A、B、C共3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2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71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213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113/1/5—113/1/2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3年1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13年1月17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北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227,236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度東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227,236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113年度南區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227,23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