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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5
機關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 彰化縣 大村鄉 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社政課吳儼翰或行政課陳晢信
聯絡電話 (04) 8520149 #111
傳真號碼 (04) 8524844
電子郵件信箱 wyj0706@dacun.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4711
標案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美港社區活動中心興建用地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9 - 其他土地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公告日 113/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6 09:2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日曆天)內,由賣方無條件協助買方辦妥產權移轉登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 二.證明文件: (一)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證明文件 1.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投標人為公司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未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本所將自相關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3.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4.如為共同投標,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 (二)土地證明文件 1.物件位置略圖及周圍照片資料(須標明面積:需地面積含周邊毗 鄰設施2,000平方公尺以上)。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土地登記簿謄本。 4.地籍圖謄本。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6.目前使用狀況說明或其他相關資料。 7.報價單。 (三)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分證影印本)。如為代理人應於投標文件內提出所有權人出具且經公證之委託書。 (四)地上農作物自行清除切結書或買方清理賣方無異議切結書。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四、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五、投標文件須於113年01月16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ttp://web.pcc.gov.tw。 六、押標金:無 七、履約保證金金額:無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社政課)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11。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一、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