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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0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8 臺中市 大雅區 雅環路二段301號
聯絡人 陳宥瑞
聯絡電話 (04) 25663316 #325
傳真號碼 (04) 25667542
電子郵件信箱 sinehome99@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C047
標案名稱 中央支線主給末流(平和南路)圳路強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76,33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6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補助金額
3,976,338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1/04
原公告日 112/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1 10:00
開標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9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E102011」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90,000‬元整。  印花稅: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繳納。  截標日停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日由本所另行通知。  開標日停班,則由本所另擇開標時間並通知投標廠商。  其他注意事項: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更正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