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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1/0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兒少科吳俊傑1999-6972/秘書室楊雅婷1728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 1728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91006S0154a110-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萬華兒童服務中心(第3次議定)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91006S0154a110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本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萬華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00976178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立心慈善基金會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西園路2段152號5樓
 廠商電話
(02) 23320710
 決標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5/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330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3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9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萬華兒童服務中心(第3次議定)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北市立心慈善基金會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決標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2/18
決標公告日期
113/01/03
契約編號
1091006S0154a110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25,755,600元
伍佰柒拾伍萬伍仟陸佰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7、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暨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貳拾點第2項第1款規定。
2. 變更事項:
(1) 評鑑績效為甲等以上,故自113年1月1日起續約至115年12月31日。
(2) 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自113年起變更為:「2.社工督導及社工人員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方式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惟人事費核銷仍依實際人條件核算薪資,其差額得於人事費內勻支。」
(3) 本次加帳總額為2,575萬5,600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A. 後續擴充總額為2,490萬1,812元,包含人事費1,270萬4,712元(113年413萬8,680元+114年423萬4,884元+115年433萬1,148元)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3萬2,000元+一般事務費59萬8,200元+方案服務費190萬元+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80萬元+大樓公共事務分攤費26萬2,000元+公共意外責任險、火災險費用2萬元+管理費45萬3,500元)*3年】
B. 另配合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尚需加帳85萬3,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