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1/02

註: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8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中正西路12號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3) 3867703 # 151
傳真號碼
(03) 386034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3101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3年度大園區水利基層建設及零星修繕工程(建物、機電)等公共設施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11/30 10:00
原公告日期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大園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3797854
 廠商名稱
利佺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326 桃園市 楊梅區 裕成里光裕南街94巷13號4樓
 廠商電話
(03) 3133750
 決標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3/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度大園區水利基層建設及零星修繕工程(建物、機電)等公共設施委託技術服務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利佺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決標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陳逸駿
中原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基礎、振動、道路工程、土木施工
2
王勇智
國立中央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鋼筋混凝土設計、結構物檢測與補強、預力混凝土設計、土木結構實驗等課程之教學
3
許書王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部(科技顧問室)
職稱:技正
所任工作:工程材科、舖面工程、再生(再利用)、交通科技
4
呂盛清
公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綜理工務課業務
5
張淑華
公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職稱:秘書
所任工作:辦理綜合性業務、文稿審核及新聞聯絡等相關業務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2/22
原決標公告日期
112/12/29
決標公告日期
113/01/02
契約編號
1123101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總決標金額
4,000,000元
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未有需承擔物價漲跌風險之項目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58
機關名稱: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