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59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工務課 |
機關地址 |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中山街26號 |
聯絡人 | 戴如璇 |
聯絡電話 | (03) 3203711 #613 |
傳真號碼 | (03) 3508296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29787@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49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龜山區天空纜線清整(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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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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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機關評估承攬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非屬拒往廠商:113年度契約期滿前(派工金額累計達80%或113年9月30日)得函詢廠商續約意見,倘機關與廠商有意願辦理後續擴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25萬元整(含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5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倘服務內容屬新增項目者,得以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採議價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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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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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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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1/08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1/09 10:00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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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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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專業營造業 2. 土木包工業 3. 電器承裝業 4. 電信工程業 (二) 應附文件:1. 一般證件(依投標廠商類別檢附): (1)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c.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土木包工業: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b.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c.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電器承裝業: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b. 電器承裝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c.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 電信工程業:a.電信工程業登記證。b.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c.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資料。 4.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中臚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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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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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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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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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