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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 基隆市 中山區 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採購:馮筱媛/規範:林柏宇
聯絡電話 (02) 24248111 #686/681
傳真號碼 (02) 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95817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601200120
標案名稱 113-114年馬祖珠山分廠水樣、土壤檢測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6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0 16:00
開標時間 113/01/11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珠山分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3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並確保機關權益。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珠山分廠總務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環境檢測服務業(行政院環境部認證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檢測項目至少應包括1.水質水量檢測類:水溫、PH值、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總餘氯、氨氮、總鉻、銅、鋅、鎳、鎘、總汞、鉛、砷、硝酸鹽氮、氟鹽、六價鉻、硒、硼、酚類、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溶解性鐵、溶解性錳、銀、硫化物檢測之指定項目;2.飲用水檢測類:大腸桿菌群、硝酸鹽氮、鉛、砷、汞等項;3.地下水、土壤檢測類: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VOCs、水溫、PH值之指定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4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4,400,000元整。 (三)、工作地點:連江縣。 (四)、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特訂條款壹、二 三、押標金:新台幣230,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二)、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 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686)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836-26300#1712、電子信箱u339008@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專線: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4).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現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當日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如未於當日內提出當次憑證,依採購法第五十條,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七、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屬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