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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8.1
機關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68 宜蘭縣 五結鄉 利工二路46號
聯絡人 陳如琳
聯絡電話 (03) 9909128 #8491
傳真號碼 (03) 9904418
電子郵件信箱 rlchen1@bi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4113-02-005
標案名稱 113年度龍德及利澤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工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9 14:00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仍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含所有成員)
B、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2)丙 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3)再利用機構。
C.廠商信用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D.廠商納稅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E.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含所有成員)。
F.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應檢附證明文件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附加說明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所訂之開標日期。如因颱風等原因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二、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投標廠商代表人或代理人1人,憑身分證出席。(代理人須攜委託代理授權書)。 三、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或價格標等:公開招標,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四、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其中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及廢棄物清除機構各1家】。 五、投標文件須於招標公告之截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1.以郵遞或專人送達: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收件處。親自領標工 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2.專人送達限於上班日之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00分)辦理;採郵遞方式送達者,廠商請自行考量郵寄送達收件地點之時間。 六、本次為第二次公開招標,爰不受3家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