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12/22

註: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3.56
機關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建國路161號
聯絡人
劉仲達
聯絡電話
(03) 8312312
傳真號碼
(03) 831231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F01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歷史建築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舊校長宿舍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案(含因應計畫)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10/19 09:30
原公告日期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700,000元
柒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25
文化部
680,000元

捌萬元
2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918,000元

壹萬捌仟元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東部地區-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31828568
 廠商名稱
范綱城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國榮路51號2樓
 廠商電話
(03) 9355152
 決標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10/27 - 113/09/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歷史建築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舊校長宿舍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案(含因應計畫)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范綱城建築師事務所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700,000元
柒拾萬元
  決標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底價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陳順惠
建築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陳順惠建築師事務所
職稱:建築師
所任工作:建築師
2
符宏仁
建築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符宏仁建築師事務所
職稱:建築師
所任工作:建築師
3
謝仁壽
教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職稱:森林科主任
所任工作:森林科主任
4
黃俊霖
教務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職稱:教務主任
所任工作:教務主任
5
江金安
教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職稱:總務主任
所任工作:總務主任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0/27
原決標公告日期
112/11/06
決標公告日期
112/12/22
契約編號
112-F0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680,000元
陸拾捌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2.3.56
機關名稱: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