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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1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林文真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37558
傳真號碼 (04) 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nally1@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116600-63
標案名稱 113-114年臺中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委託營運服務(第七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5 - 會員組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801,51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期間經機關評鑑或評核後成績達甲等(含以上)或經認定履約狀況良好,得後續擴充2年(115年及116年);成績達乙等(含以上),得後續擴充1年(115年);成績達丙等(含)不予續約。如以原契約價金條件內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公設民營太平德隆托嬰中心115年及116年每年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90萬0,756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6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 依契約書第5條第1款第8目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非營利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二、設有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或護理或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需檢附主管機關登記證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7,801,512元整。 貳、補充說明: 1. 保留決標: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經費依本市議會當年度通過之預算數為本案契約金額給付;本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中止或變更契約。 2. 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本案為臺中市公設民營太平德隆托嬰中心辦理第二次招標。 4.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1日(如決標日期在113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