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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27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 29340505 #113
傳真號碼 (02) 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021200017
標案名稱 113年度綜合施⼯處駕駛類勞務性⼯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22,02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6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綜合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綜合施工處(工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1⽇⾄113年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勞務採購標準契約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案為勞務案且履約期限未逾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之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上述預算⾦額及採購⾦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預算⾦額及採購⾦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 7,640,023元,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額為準。 二、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三、履約保證⾦:新臺幣70萬元。 四、履約地點:機關所轄北部、中部、南部各辦公場所、各⼯區及指定場所。 五、本⼯作不提供書⾯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