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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6.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楊粢涵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423
傳真號碼 (02) 27203969
電子郵件信箱 p85559@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4
標案名稱 113年違建處理、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僱工租械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得於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無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或履約期限何者先屆,則表示契約完成。機關得於契約期限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沿用原契約至115年4月30日止及增購新臺幣1,020萬元(第1組新臺幣520萬元、第2組新臺幣500萬元)之權利,其價款依原契約之條件、各組調整後詳細價目表列項目、訂約單價續約結算付款,故採購金額為1,820萬元整,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每組新臺幣10萬元整,如第1組及第2組均投標,得合併繳納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指定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附加說明
1.公告底價:第1組新臺幣3,860,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3,680,000元整。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2月25日以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29日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提供至少1組市內電話、行動電話號碼及傳真電話號碼,並指定代表廠商專責負責人姓名,供機關隨時保持聯絡,及確認履約內容。 4.本採購案件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時,本處採購數量未達詳細價目表列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依此向本處求償。 5.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及契約之上限金額,第1組新臺幣410萬元整,第2組新臺幣390萬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6.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5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內湖、南港、大安、文山、松山、信義等區)、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全臺北市區〉僱工租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10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中山、大同、士林、北投、中正、萬華等區)僱工租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9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