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5.6.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
機關地址 | 885 澎湖縣 湖西鄉 隘門村126-5號 |
聯絡人 | 莊忠政 |
聯絡電話 | (06) 9229116 |
傳真號碼 | (06) 9229174 |
電子郵件信箱 | jjj@mail.mkport.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BS18 |
標案名稱 | 航站水電系統及設備委外維護保養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3 - 零售業服務;個人及家用品維修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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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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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643,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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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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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ㄧ) 本採購案保留114年之後續擴充權利。
(二) 計擴充1年所需金額為新臺幣364萬3,672元整,其後續擴充之
工作項目、數量、履約條款及金額與投標標價清單等相同條
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月15日工程企字第
09400096190號函『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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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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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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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25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2/26 10:30 |
開標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澎湖航空站3樓閱覽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182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澎湖航空站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標價不合理有降低服務品質及不能誠信履約之虞。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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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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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澎湖航空站企劃行政組出納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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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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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當年度甲級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當年度甲等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提出電機技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名資格文件及在職證明(附勞保卡)。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餘須知詳如附註條款規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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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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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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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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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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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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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