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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2
機關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單位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山路1號
聯絡人 吳孟宗(程序)/陳春在(規格)
聯絡電話 (03) 5253304
傳真號碼 (03) 5234006
電子郵件信箱 415295@ems.hc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C1130112
標案名稱 113年錄影監視系統定期保養及維修(護)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依年度期滿前該年度之工作實績,經本局認定無重大瑕疵,得經雙方合意,於年度12月31日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續約次數以2次為限。本案總採購金額合計新臺幣5,850萬元整。 (二)因應本局或其他公務單位相關需求,單一年度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整,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8
原公告日 112/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2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竹市警察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遵守本案投標文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資訊軟、硬體服務業;通信工程、電信工程、電器安裝工程、電腦安裝工程業或監視器安裝業並需具有閉路監視系統買賣及安裝、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或錄影監視系統安裝、維護業務等相關項目。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履約能力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保固服務能力之證明。專案人員應具備CCNA網路專業認證或經濟部ITE網路通訊專業人員鑑定同等級以上之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保固服務能力之證明。專案人員應具備CCNA網路專業認證或經濟部ITE網路通訊專業人員鑑定同等級以上之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資格審查、審查作業及開價格標: (1)本案於113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本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在本局3樓第二會議室開標,由本局會同監辦單位辦理投標廠商之資格審查。投標廠商派1人代表抽籤決定編號(未到者由本局代為抽籤),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維修計畫書審查作業。 (2)審查作業:投標廠商資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後,續由本案審查委員擇期在本局3樓第二會議辦理維修計畫書審查作業,如附件-審查須知。 (3)審查結果由出席審查委員過半數同意後,合於標準之廠商,進入開價格標。 (4)有關設備規格及功能需求說明問題,請洽本局保安科陳先生,電話:03-5253304。 (5)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tps/tpam/main/tps/tpam/createTender.do?menuMode=createTender (6)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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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