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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6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自由街136號
聯絡人 採購:廖依盈/技術規範:楊婉榆
聯絡電話 (03) 8350161 #395/392
傳真號碼 (03) 8356956
電子郵件信箱 u77623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251200059
標案名稱 東部發電廠113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85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時,須待機關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契約始失其效力,在契約失其效力前,經雙方合議後得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二個月為限。 【詳契約條款第七條、投標須知第六十二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6:30
開標時間 112/12/26 14:00
開標地點 9705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柒拾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5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1/1至113/12/31止【詳契約條款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I901011保全業。
(2)內政部核發之保全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依法投保之有效期限內保險期間至少涵蓋開標日期為有效期限 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保單影本)。投標廠商其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新臺幣10,000,000元(即最高賠償金額)及自負額規定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其餘及詳細說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5,100,000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楊婉榆小姐【電話】(03)8350161分機392 【押 標 金】新台幣7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4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其 他】 ※投標時請一併附送〝詳細價目表(標價附件)〞及〝切結書〞 ※其餘詳如招標文件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350161#43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25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