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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8
機關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
機關地址 270 宜蘭縣 蘇澳鎮 軍港路10號
聯絡人 供應科
聯絡電話 (03) 9968603
傳真號碼 (03) 9954235
電子郵件信箱 Suao46c0206@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H13226P036
標案名稱 艦艇甲板防滑砂道鋪設及飛行甲板標線油漆塗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財物、勞務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6 12:00
開標時間 112/12/27 08:45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續依各項施作節點如期如質履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0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砂道塗裝或油漆塗裝)之承做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結案公函」或「付款收據」。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3日(112年12月16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2日(112年12月25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採總價最低價決標;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契約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三、履約期限: 1.乙方接獲訂購單(如附錄1)後需主動與甲方監工單位聯繫並勘估現場及施工環境以便備妥施工準備,如無意願承做記點1次,或因故未能如期履約時,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起5日曆天內以書面(電傳)敘明原因向甲方說明,甲方得視實際需要予以同意展延,逾期部分依本施工說明書第壹拾貳條罰則辦理。 2.乙方於接獲訂購單起5日曆天內,依附件2「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填寫相關資料繳至甲方監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作業,甲方監工單位於接獲申請開工資料後5日曆天內完成審查。 3.開工申報審查合格後由甲方監工單位以書面(傳真)通知乙方開工,乙方應自收到前述通知並用印回傳次日起5日曆天內辦理開工,並由甲方監工單位填製開工報告申請表(如附錄2)。開工資料逾時仍未繳交或審查未合格者除不得施工外,乙方不得據以延長工期及求償。 4.若乙方未於接獲訂購單起五日曆天內回覆,則以該批次訂購單律定履約日期為開工日,如未準時開工,則工期照計。 5.契約有效期:本案契約有效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若無法於113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為限;另本契約預估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期。本案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均以日曆天計算之。 6.履約期限:案內採購單位係為「平方公尺」,整數計算,小數點第一位以四捨五入計算之。 7.履約期限計算: (一) 50-100平方公尺,履約期限:8日曆天。 (二) 101-200平方公尺,履約期限:10日曆天。 (三) 201-300平方公尺,履約期限:12日曆天。 (四) 301-400平方公尺,履約期限:14日曆天。 (五) 401平方公尺以上每達50平方公尺再增加履約期限1日曆天,依此類推(不足50平方公尺以50平方公尺計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