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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0.12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
機關地址 546 南投縣 仁愛鄉 大同村仁和路215號
聯絡人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49) 2803148 #1702
傳真號碼 (049) 2801239
電子郵件信箱 mhshen@mf.nt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E002
標案名稱 2024春之饗宴活動接駁車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依決標項目及單價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金額為預算金額10%,增購期限至契約期滿。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13
原公告日 112/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15號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0 11: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15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雙方履約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3月16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2. 為原住民廠商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替。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請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4.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影印本。
5. 原住民廠商請檢附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或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之主管機關證明文件。
6.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須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2條所稱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庇護工場。
7.汽車運輸業執照影本。
8.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招標文件4.規範說明書內容中「四、廠商派駐之駕駛須具備所行駛車輛同等級以上之合格職業駕照,且1年內無吊銷、吊扣駕照紀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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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