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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53
機關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地址 508 彰化縣 和美鎮 鹿和路六段337號
聯絡人 行政課--謝孟夆
聯絡電話 (04) 7560620 #101
傳真號碼 (04) 7562887
電子郵件信箱 ntws51@ems.homei-cit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2119C
標案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空調系統提升改善系統節能專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727,70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經濟部
補助金額
4,292,234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8 08:30
開標時間 112/12/28 10:00
開標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60萬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之日起3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0日。專案之施工應於113年05月3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投標廠商須為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IG03010項目者)。並具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包含商業司行業分類表E602011項目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規定之免稅機關則免附。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有效期限內之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經濟部核發之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六)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認證證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四)有效期限內之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經濟部核發之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六)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認證證書。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收受方式及地點】投標文件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開標地點]:和美鎮公所三樓會議室 [弊案檢舉電話、地址]: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101、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其他須知] 一、決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二、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三、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相關資料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十份〈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密封後裝入標封內,送達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逾期為不合格標。 四、評選日期、評選地點:(另行通知) 年 月 日 午 時 分。(簡報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