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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55
機關名稱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03 新竹縣 湖口鄉 中央街一號
聯絡人 吳佩玲
聯絡電話 (03) 5993911 #310
傳真號碼 (03) 599678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90@hc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1M02
標案名稱 湖口鄉113年度鄰長為民服務油料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8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88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湖口鄉公所行政室(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
新臺幣貳佰元整,以現金繳納後領取。(以郵購方式領取時加附郵資:新台幣75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0 08:30
開標時間 112/12/20 09:00
開標地點 湖口鄉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湖口鄉公所一樓行政室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油料儲值為期一年,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凡國內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符合得供售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者。
投標廠商需具備:(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 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4.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5.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按同法第18條各款之規定裁處罰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7.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