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12/1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5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33 高雄市 鳥松區 澄清路834號
聯絡人
廢棄物設施管理中心-洪國鐘;秘書室-陳信彰
聯絡電話
(07) 7351500 # 1212
傳真號碼
(07) 7351323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12032-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廢棄物委外清運工作(後續擴充)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H12032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案件簽奉核准版本為111.4.29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96991182
 廠商名稱
億裕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中安路350之1號
 廠商電話
(07) 7932873
 決標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3/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廢棄物委外清運工作(後續擴充)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億裕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決標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2/12
決標公告日期
112/12/13
契約編號
(112)高市環局秘字第006-1號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1,000,000元
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執行裝卸、清運機關交付之指定標的物至機關指定之裝卸、清運場所及區域,指定標的物分述如下(預估數量【車次】為預估值,各標的物數量【車次】得於經費上限內互相調移,並依實際委託清運數量【車次】計價):
1.一般家戶巨大垃圾
(1)預估數量約840.65公噸,預估平均清運距離約10公里,惟實際清運距離仍應依機關實際指定執行裝卸、清運起迄地點估算,另數量經機關認定累積至一定數量,得由機關通知廠商限期內清運。
(2)若期限內未達機關指定清運量,視為逾期,則依本契約第十三條罰則規定辦理。
2.指定區域(垃圾、樹枝、房屋殘骸、動物屍體、…等)及其他機關(含垃圾焚化廠及資源回收廠)指定清運之廢棄物。
(1)預估數量約2,857.15公噸,預估平均清運距離約13公里,惟實際清運距離仍應依機關實際指定執行裝卸、清運起迄地點估算,另數量經機關認定累積至一定數量,得由機關通知廠商限期內清運。
(2)僅裝袋廢棄物至貯存區堆置。
(3)若期限內未達機關指定清運量,視為逾期,則依本契約第十三條罰則規定辦理。
3.底渣或資源化產品
(1)預估數量約4,095.25公噸,預估平均清運距離約18公里,惟實際清運距離仍應依機關實際指定執行裝卸、清運起迄地點估算,另數量經機關認定累積至一定數量,得由機關通知廠商限期內清運。
(2)若期限內未達機關指定清運量,視為逾期,則依本契約第十三條罰則規定辦理。
4.農民產出符合再利用之農業廢棄物(屬於一般廢棄物之農膜及農網等)
(1)預估車次約6車次,另得由機關通知廠商限期內清運。
(2)若期限內未達機關指定清運量【車次】,視為逾期,則依本契約第十三條罰則規定辦理。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採購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15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