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加帳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萬3,846元整,減帳金額為3萬9,778元整,加減帳淨額為8萬4,068元整。 二、直接工程費 (一)既有項目(不須議價部分),加帳金額為0元整,減帳金額3萬5,202元整。 (二)本案112年11月16日議價作業:廠商原標價11萬7,810元整(直接費用),底價10萬9,600元整(直接費用),廠商願以底價承作,決標價10萬9,600元整(直接費用)。 三、全部間接工程費(含營業稅)按比例調整後,加帳金額為1萬4,246元整,減帳金額為4,576元整。 四、合計費用:直接工程費+間接工程費-減帳金額=10萬9,600元+1萬4,246元-(3萬5,202元+4,576元)=8萬4,068元整。 五、本案原契約金額為新臺幣1億1,170萬元,第1次契約變更後之契約總價為1億1,179萬9,532元,第2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為12萬3,846元,減帳金額為3萬9,778元,變更部分累計金額為16萬3,624元,屬未達公告金額,合計加減帳淨額為8萬4,068元,第2次契約變更後之契約總價為1億1,188萬3,600元。 【本案112年11月16日召開議價會議作業,本局會計單位、政風單位皆有派員實地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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