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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5.33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423 臺中市 東勢區 東關路6段1328號
聯絡人 郭豫潔
聯絡電話 (04) 25872136 #302
傳真號碼 (04) 25772735
電子郵件信箱 gentsvs@tsvs.t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2-1121-01
標案名稱 112年資本門環境設備電腦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2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11
原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6段1328號
文件工本費100元現金付款,郵購者另附回郵72元。電子領標73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09:30
開標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6段13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6段132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日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得以影本查驗。上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局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特別聲明: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後,公司(商號)參與政府採購時應檢附之文件內容,請參考主管機關研擬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廢證後,有關政府採購相關配套措施之Q&A」(工程企字第09800207540號函)。 (2-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得以影本查驗。「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3)投標廠商聲明書,本項須為正本。 註:修正電腦規格書,延後截標及開標時間,同時修正招標須知、三用文件及封面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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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