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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單位名稱 交通處 號誌及停車管理科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縣政北路1號
聯絡人 號誌及停車管理科--褚健昌
聯絡電話 (03) 9251000 #2277
傳真號碼 (03) 9253771
電子郵件信箱 mikechu@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RSO113008
標案名稱 113年度宜蘭縣路邊停車費委託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或電子支付業業者代收停車費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辦理,於113年12月31日後,履約期限1年;倘114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採購發包作業,得與原廠商續約展延3個月。其增購金額計新臺幣27萬6,000元。(本府得視為財源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原廠商承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11
原公告日 112/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電子文件.
免費領取(詳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5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一樓採購科及農業處處長室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交通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起至113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301040第三方支付服務業、HZ06011電子支付業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免費領取: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府政風處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3.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5.招標文件及圖說可於公告期間至宜蘭縣政府號誌及停車管理科閱覽。 6.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7.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交通處』專用信箱。 8.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9.複數決標原則: (1)低於底價之廠商均可列為可複數決標對象。(現場不另行辦理減價程序) (2)自標價最低者起,依標價順序(低者)列為複數決標廠商,決標廠商以10家為限。 (3)倘最後可決標廠商之家數逾10家時,同單價之廠商以抽籤決定決標廠商。 (4)本案決標數量由決標家數平均分攤預估數量(55,200張)。 (5)本案決標家數未足10家,不辦理續以招標。 10.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前與本府代收停車費作業系統連線完成測試(未於1月1日前完成測試者,廠商於測試完成次日起開始履約)。如經測試合格,始得依據契約,俾利管理各項收、繳停車費及銷案作業。 更正公告說明: 投標廠商「I301040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有誤,特此更正並抽換招標文件並延長等標期至12月14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品項一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品項二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品項三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品項四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品項五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6
品項名稱 品項六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7
品項名稱 品項七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8
品項名稱 品項八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9
品項名稱 品項九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品項編號 10
品項名稱 品項十
預估數量 5520
單位
預算金額 22,08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