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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66
機關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0 屏東縣 枋寮鄉 枋寮村德興路36號
聯絡人 黃建耀
聯絡電話 (08) 8782012 #35
傳真號碼 (08) 8780852
電子郵件信箱 flu49@mail.fanglia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8
標案名稱 (112年7月杜蘇芮及8月卡努颱風)番子崙石頭埤橋上游災後復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921,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2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2,921,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40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路36號
每份新台幣700元整,以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4 09:45
開標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路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丙等營造業•乙等營造業•甲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收發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三十六號本所財行課收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若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時務必檢具該投標廠商之「電子憑據序號」4.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含圖)新台幣柒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壹佰元及回郵大信封,電子領標文件費參佰元 (二)標函寄達方式:1.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2.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收發(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三十六號)3.投標文件直接送達本所財行課收發 (三)押標金額度:146,000元 (四)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或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決標及四十八條規定決標。(五)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承辦單位人員,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2.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六)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向本所08-8782012建設課或傳真08-8780852。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