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9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工務課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呂佳勳
聯絡電話 (03) 3203711 #619
傳真號碼 (03) 3508296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87@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11214
標案名稱 113年度龜山區公共設施修繕(開口合約)工程-龜山地區、坪頂地區及迴龍地區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228,8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各階段情形,經機關評估良好,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每一工區按原有契約單價、項目等條件於採購金額內擴充(採購金額每一工區為新臺幣:15,409,620元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00,000元整,三工區總額新臺幣:46,228,860元整;每一工區預算金額為新臺幣: 9,409,620元整,三工區總額新臺幣28,228,860元整,期間至114年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7
原公告日 112/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5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5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每一工區新臺幣47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預計竣工日期為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依本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例如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或工期甚短),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級營造業以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押標金繳納憑據(龜山地區、坪頂地區、迴龍地區)(請依據所投工區檢附)(每一工區押標金新臺幣470,000元整)。3.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4.其它(營造業登記證、土木技師證)。5.服務建議書。6.電子領標憑據。以上投標廠商資格所需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中臚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因空白標單內容有漏項故簽准辦理更正,漏項之項目為項次壹.一(二)及項次壹.二(一).1等計有22項,如更正後之空白標單**另截標時間:由原112年12月7日下午5時異動為112年12月14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由原112年12月8日下午3時異動為112年12月15日上午10時。**故本次招標文件更正:1.空白標單2.投標須知3.外標封,其餘招標文件無異動。 1.本案依投標須知第60點規定,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審查會議及簡報時間:於開標當日宣布或通知。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廠商簡報及答詢順序即依投標之先後順序進行。 3.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 64點。 4.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5.簡報所需之筆記型電腦由廠商準備,本所僅備投影機及HDMI配線(廠商之筆記型電腦如為特殊規格者請自備轉接配件)。 6.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7. 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一定金額:新臺幣94萬元整/決標日起10日內繳納完畢。 8.本案押標金為每一工區新臺幣47萬元整。(抬頭註明: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如為本票、支票等等,請併同影印並填寫「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另抬頭註明: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並與其他廠商證明文件依照「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依序排列以憑機關辦理審查。 9.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7份,內頁不超過60頁為原則。內容詳審查須知。並與廠商資格審查表等相關文件一併投入外標封內密封送件審查。 10.受評廠商參與簡報及答詢人數以2人為限(含設備操作人員),且需為主要參與計畫人員。 11.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會議等)、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1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13.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招標機關得保留1份封存外,其餘決標後1個月內請前來本公所2樓秘書室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未領回者,視同廢棄物處置。 14.本案分3區(龜山地區、坪頂地區、迴龍地區)辦理複數決標。廠商投標區數不限,惟僅能得標1區,得標廠商若已得標1個工區(含保留決標),則不開其後續已投工區之標封。開標及決標順序為龜山地區、坪頂地區、迴龍地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龜山區公共設施修繕(開口合約)工程-龜山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409,62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度龜山區公共設施修繕(開口合約)工程-坪頂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409,62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113年度龜山區公共設施修繕(開口合約)工程-迴龍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409,62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