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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2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 5715131 #31329
傳真號碼 (03) 5715847
電子郵件信箱 mwchen@mx.nth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L-112104
標案名稱 113年教學行政區浴廁及行政區辦公室暨相關公共空間與三大學生餐廳清潔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6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4 14:00
開標地點 300044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第一綜合大樓2樓第一議價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044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第一綜合大樓2樓採購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01月01日~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附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信用之證明、4. 投標廠商聲明書、5.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6.營業代理授權書:經由國內廠商代表外國投標廠商參加投標者,應由該外國廠商出具營業代理授權書,外國廠商提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得以該國內廠商之資格代之。7.計畫書一式11份、8.標價清單、9.標單,視需要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地址:300044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電話: (03)5715131#31329、傳真:03-571584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