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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11
機關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單位名稱 國軍花蓮總醫院
機關地址 971 花蓮縣 新城鄉 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聯絡人 鄭凱騰
聯絡電話 (03) 8263421
傳真號碼 (03) 8261370
電子郵件信箱 ad54@mail.h805.m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E13301P051
標案名稱 113-114年組織臨床病理科檢體委外代檢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781,53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 具製造、供應及承作能力之證明:需有 5 家以上區域級醫院代檢業務證明。 (2) 具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發給之醫療機構或醫事檢驗機構開業執照且須通過TAF或CAP認證之醫事檢 驗機構(認證證書影本及附件),並提供開業執照、品管資料(含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學會能力測驗、CDC 或 CAP 品管符合證明)、檢驗儀器設備清單及人員人力分析表。 (3) 具衛生署認可傳染病檢驗機構證書。主要項目若為法定傳染病項目者,需為衛生福利部傳染病檢驗機 構認可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1)招標明細表所列項目需有 2/3 以上具有國內外品管合格證明(如醫檢學會或 CAP)。 (2) 契約附加條款明細表主要項目標示為◎,均不得轉包,且需取得 TAF 認證及國內外品管合格證明。 (3) 需具備網路即時查詢報告功能。 (4) 需提供可轉入本院醫療資訊系統之電子檔案格式報告(圖形檔除外)。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當地衛生主關單位執業登錄醫檢師 20 位以上。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花蓮總醫院(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電話03-8263421 傳真03-826137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